2006年1月1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抗法撕毁判决后悔莫及
  “撕了几张纸,被罚几百元,以后再也不做这种抗法的糊涂事了。”近日,家住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沟赵办事处大谢村的赵某因公然撕毁法院的判决书被郑州市高新区法院罚款700元。
    2005年12月19日上午,郑州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依法对一起民事案件被执行人进行传唤时,被执行人时某的母亲赵某以法院执行人员没有凭据向其儿子要钱为由,逼着执行人员拿出法院判决书。当执行人员拿出判决书向其出示时,赵某突然上前夺过判决书,几下撕成碎片,扔到了身边的水沟里。针对这种公然抢夺、撕毁法院执行案件材料的抗法行为,郑州市高新区法院立即启动案件突发情形应急机制,在30分钟内将抗法人员赵某强制传唤到法院。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批评教育,赵某最终承认了错误。鉴于赵某认错态度较好,且年事已高,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决定对其作从轻处罚。
  据《检察日报》